“百吨王”涉嫌多项违法行为 交通执法部门实施“一案三罚”

zz.fjsen.com  2023-05-09 16:13:3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漳州5月9日讯(通讯员 陈键君 杨奕琳)5月5日,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芗城大队执法人员在石亭某停车场对超载车辆闽E81***进行监督卸载时,发现该车存在改装嫌疑,遂进行立案调查,结果发现该车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部门实施“一案三罚”。

驾驶员杨某某于2023年5月4日上午11时,从南靖往石亭方向运载石头,在漳华路秋坑村被执法人员查获。通过现场勘验和过磅取证,该车车型为重型自卸货车,栏板加高80CM,货车核定总质量31000千克,实载105150千克,超限比例达239.19%,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

经查,驾驶员杨某某受聘于漳州市某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涉嫌使用改装车辆、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除此之外,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类别为客运,但实际却进行货物运输,涉嫌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道路货运车辆。

交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公司整改使用改装车辆、指使驾驶人超限运输,驾驶员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的违法行为,一并立案、处罚,驾驶员超载行为由芗城交警大队进行处罚。同时执法人员秉持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口头方式告知涉案公司、驾驶员严重超限超载危害性,及办理货运从业资格的途径。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及《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物流有限公司指使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使用擅自改装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驾驶员杨某某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道路货运车辆等违法行为各处以不同数额罚款。

据介绍,下一步,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不断加大科技治超力度,充分发挥非现场执法优势,提升执法精准度,重点打击“双百”货车,有效遏制超限超载等各类违法运输行为。


  • 责任编辑:钟舒云   标签: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更多>>漳州热点新闻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