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力推食品小作坊示范点
2014-09-16 10:33:3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本报记者 张旭 本报讯 昨日,省食药监局对外公布《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今年底前,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以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2015年及2016年底,每个县至少分别建成1个和2个以上示范点;到2016年底,全省建设100家以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 据悉,我省将从资质情况、管理基础、生产必备条件、原辅材料管理、加工过程管理、出厂把关、标签标识、台账记录等八个方面严格把关,规范建设一批条件具备、质量保证、规范加工、体现地方特色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开展小作坊调查摸底,尽快建立完善本地区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对于区域性特色产品及食品小作坊数量较多的区域,要积极向当地政府献言献策,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推动小作坊集约化、园区式发展。 |
相关阅读:
- [ 07-25]福州查获三处利用工业松香脱鸡鸭毛加工作坊
- [ 03-28]福州一居民小区藏黑作坊 卫生间里生产假冒保健品
- [ 02-18]闽侯一家黑作坊疑用病死猪熬油 已经营数年(图)
- [ 12-10]福州盖山查获泡爪卤味“黑作坊” 销往附近市场
- [ 10-12]福州仓山区上岐村黑化学作坊污水排鱼塘
- [ 09-30]黑电镀作坊偷排有毒污水 藏身鼓山被举报(图)
- [ 08-27]福州专项整治五类小作坊
- [ 07-03]环境恶劣无人监管令人担忧 福州新店无证豆腐作坊亟须整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