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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福建省定价目录》新增“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 2月1日实施
2018-01-24 18:01:07 林韦臻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林峰峰

 

新闻发布会现场

人民网福州1月24日电福建省政府24日上午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福建省定价目录》的修订情况:放开或取消一批政府定价项目,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三级的定价管理权限,新增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定价项目,逐步建立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机制。

“2017版定价目录”于2017年12月29日出台,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新增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定价项目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这次修订定价目录,福建省唯一新增了“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定价项目。此后,福建省物价局会同福建省财政厅,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或调整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标准。据了解,2017版定价目录,保留(新增)的定价项目共有大项11项、子项40项、与2015版定价目录相比大项减少1项、子项减少16项,减少幅度分别为8.3%和28.6%。

福建是生态大省,海域面积13.63万平方公里,全省海岸线总长6128公里,保护境内流域的生态环境一直饱受社会各界关注,也是政府工作的重点。(林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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