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防办:
《关于政府应明确住宅小区人防工程设施(车位)所有权属问题的建议》(第1732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关于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停车收费标准制定问题,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的规定,住宅小区内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领导署名:林作明
联 系 人:孙 迅
联系电话:87812699
福建省物价局
2018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