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繁互换
设为首页
设为收藏
手机版
东南网 / 新闻频道 / 天下 / 社会(即时新闻) / 正文
哪些药品有望进医保?谈判药品如何续约?——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划重点”
2022-06-17 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静

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 题:哪些药品有望进医保?谈判药品如何续约?——2022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划重点”

新华社记者彭韵佳

医保目录调整关系着每一名参保人。国家医保局日前印发《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征求意见,这意味着今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即将正式启动。

哪些药品有望纳入医保报销?谈判药品协议到期后如何续约?这些都能在工作方案中找到“答案”。

更多罕见病用药、儿童药品等有望进医保

根据工作方案,目录外6类药品可以申报参加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包括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的新通用名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新冠肺炎相关治疗药品等。

与去年相比,2022年医保目录调整新增了儿童药品、仿制药品等。其中,儿童药品范围应在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的三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中,仿制药品应在两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中。

“更多儿童用药进医保,能够减轻患者用药负担。”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常委邹丽萍认为,这也将对医药市场起到引导作用,鼓励更多企业专注儿童用药研发,为患者带来福音。

在2021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中,曾经每针70万元用于治疗脊髓性肌萎缩症的诺西那生钠注射液经医保谈判后,以3万余元被纳入医保,罕见病患者用药引发更多关注。

截至目前,国内共有60余种罕见病用药获批上市,其中40余种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涉及25种疾病。

工作方案明确,2022年6月30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可以申报今年的医保谈判,申报药品的说明书适应症中要包含有《第一批罕见病目录》所收录罕见病。

分类对谈判协议到期药品进行续约

在医保目录动态调整过程中,药品谈判的“灵魂砍价”备受关注。医保部门与医药企业就药品支付标准进行磋商,并根据结果直接决定该药品是否能进医保、以什么价格进医保。2021年,经谈判进医保的目录外独家药品有67个,平均降价61.71%。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原则上谈判药品协议有效期为2年。协议期满后,对协议期内医保基金实际支出与谈判前企业提交的预算影响进行分析对比,按差异程度降价,并续签协议。

《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了纳入常规目录管理、简易续约和重新谈判三种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并对三种续约方式进行详细规定。

根据往年续约结果可以发现,经过谈判续约成功的药品在价格上往往更具优势。如2019年27个经过谈判成功续约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26.4%;2020年14种独家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价14.95%。

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的杠杆作用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4次开展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累计将250种药品通过谈判新增进入目录,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2021年累计为患者减负约1500亿元。

在坚持动态调整医保目录的基础上,医保目录调整也在进行更多尝试与探索。

此次工作方案首次提出,拟纳入医保目录的非独家药品,采用竞价等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报价不能高于申报截止日前2年内有效的省级最低中标价和申报时提交的市场零售价格,并将报价与医保支付意愿进行对比;对于通过竞价纳入医保的非独家药品,取各企业报价中最低者,作为该种药品支付标准。

有专家表示,这将更加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杠杆作用,对药品使用结构和市场价格机制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此外,今年的工作方案明确将独家药品的认定时间定为2022年6月30日,这将更好实现新药审批与进医保的“无缝衔接”,鼓励新药研发创制。




本网转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点击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投诉
新闻中心
  • 快讯
  • 国内
  • 国际
  • 娱乐
  • 体育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点击加载更多>>>

关注东南网微信

扫码关注,了解福建

排行榜
  • 日排行
  • 周排行
  • 月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