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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法院退费出新规

2020-01-10 03:20: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张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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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讯 为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瓯市人民法院改变当事人“申请退费”模式为“主动退费”模式,打通一站式诉讼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此前,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退费申请启动退费程序,在该模式下,当事人需先找承办法官、庭长签字审批退费信息,再到退费窗口排队办理退费手续,退费窗口工作人员开具退费票据后,需将退费材料移送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再次审批并退费。当事人往往打赢了官司,却还要因诉讼退费一事而来回奔波,退费手续繁琐、审批程序复杂且退费周期长。

为方便当事人办理退费,建瓯法院遵循“一次、全案、全额”主动退费原则,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改变当事人“申请退费”模式为“主动退费”模式,由当事人或具有代为确认退费账户信息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于立案时确认退费账户信息并随卷移送,对于未能当场确认退费账户信息的,由案件承办人在审理阶段补充确认;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由案件承办人在十日内主动依据已确认的退费账户信息推送退费情况启动退费程序,并填写《退费审批表》,连同退费材料一并移交给退费窗口工作人员。退费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即开具退费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退回案件承办人补充相关手续。财务人员每日定时领取退费材料,对于经审核符合规定的退费材料,五日内按退费账户信息确认书确认的账户办理汇款。在该模式下,当事人无需再前往法院办理退费事宜便能接收退费款项,真正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

建瓯法院为实现“走进一个厅,事情全办清”的工作目标,将立足法院职能,着眼群众的司法需求,全面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使诉讼服务中心从单一的立案服务向诉讼全程拓展。(吴燕之 陈凯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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