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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试点以房养老 可将房产抵给保险公司
qz.fjsen.com 2011-09-04 06:08  练仁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焦点一什么是“以房养老”?

省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以房养老,指的是老年人将自己的房屋产权作抵押,按月从保险公司或其它金融机构领取现金直到身故,相当于保险公司通过分期付款(按月支付)的形式,收买投保人的房屋产权,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

“简单说,就是抵押房产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一笔养老金,过世后房产属于保险公司。”该负责人介绍,这一流行于欧美几十年的“以房养老”模式,越来越受到国内的关注,它也有望成为人们养老方式的新选择。

焦点二 “以房养老” 水土能服吗?

“我感觉比较难,前年我们开展居家养老都应者寥寥,更别说以房养老了。”福州台江某社区居委会主任向记者表示。来自省老龄办的一份调研报告也显示,对于“以房养老”绝大多数人均表示无法接受,根本问题在于传统的观念:“房子应该是留给孩子继承。”

据悉,先前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均开展过“以房养老”的试点工作,但试点工作均未获成功。“除了观念暂时过于超前,也与我国相关配套政策暂未落实有一定关系。”福州大学一专家表示,我国的房产市场、保险体系和法律体系,距离“以房养老”制度的普及还有较大差距。

专家解析说,“倒按揭”是以住户资产作抵押,但我国房价波动太大,给估值和预测带来了相当大困难。“估价高了中介机构不答应,低了投保者不肯,再者我国实行土地所有权70年制度,随着年限的延长,房子价值一直贬,中介机构风险极大。”专家还解释,欧美“倒按揭”之所以流行,与高额的遗产税有很大关系,人们更乐于“以房养老”。

焦点三 “以房养老”何时试点?

省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积极支持“以房养老”制度的试点与推广,“将从政策上支持‘以房养老’试点的开展,并会同金融部门等相关机构,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该负责人透露,我省有望针对“以房养老”出台专门的试点指导意见。

昨日记者也从保险业内人士处获悉,我国人寿保险从1992年开始发展,已覆盖了“生、老、病、死、残”各方面,目前唯一的空白就是“住房反向按揭”。我国首个主营“以房养老”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已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计划近期正式推出“以房养老”业务。

责任编辑: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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