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婚检不描述处女膜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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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记者张珺 赖劲松)婚前检查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重要手段,而婚检具体查哪些项目,医院应给出怎样的结论,福建省有了详细的操作规范。昨日,省卫生厅出台《福建省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试行)》,明确生殖器官的检查应由同性别的医师实施,婚检严禁对处女膜的完整性作出描述。
省卫生厅表示,婚前保健服务只有依法准入的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才能执行,主要包括婚前卫生指导、婚前卫生咨询和婚前医学检查。婚检有助于提高人口素质,确保夫妻身体健康及优生优育等的需要。其中,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可以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据介绍,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主要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根据临床需要增加的辅助检查项目。其中体格检查常规操作要求进行体检、男(女)生殖器官和第二性征的检查。此次出台的《规范》明确,生殖器官检查应由同性别的医师实施,对可疑发育异常者,应由两名医师诊断。检查女性生殖器官时,应做肛腹双合诊,如需做阴道检查,应征得本人同意签字后进行,除处女膜发育异常外,严禁对其完整性进行描述。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经过一系列的检查程序后,医院将做出相应的判断,如果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一定的问题,医师将根据检查结果建议服务对象“不宜结婚”、“不宜生育”或“暂缓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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