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举报有奖
通知中,鼓励单位和个人就井盖设施缺损情况向井盖设施权属单位或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有奖举报,收到投诉和举报的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市城市卫生管理考评中心负责对市区各管线单位落实井盖设施管理责任制得考评;各区城市卫生管理考评中心负责对各辖区内各管线单位落实井盖设施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市安监部门、文明办应将井盖设施权属单位对井盖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列为“安康杯”竞赛的一项内容,作为精神文明单位评选的参考内容。
盗窃破坏井盖依法追究责任
对未及时对井盖设施完成补缺和修复的,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井盖设施设计、施工的,擅自移动井盖设施的,未在井口周围设置警示防护设施或者作业完成后未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的,其他不履行井盖设施巡查、养护、维修和改造等维护管理责任情形的,由市(区)道路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有关部门依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有盗窃、破坏井盖设施及相关警示防护设施和违法收购井盖设施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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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盖缺损 接报3小时内须修复
□早报记者 林福龙
井盖缺损,使用单位知晓后须在3小时内修复,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井盖周边和井壁内侧,必须设置使用单位名称和报修电话标志;巡查人员每日至少一次对所属井盖设施进行巡查;维修时,应当在井口周围设置警示设施;将对井盖维护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单位评选参考内容;发现井盖缺损,市民可以拨打114专线举报,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早报持续关注的市区井盖管理问题终于有了新的“紧箍咒”。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由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委、市行政执法局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井盖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开始实施。
■新规解读
谁来管?
谁家的孩子谁抱走
未移交归建设单位
井盖设施权属单位是井盖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人,负责井盖设施的巡查、养护、维修和改造等维护管理工作。
多家管线权属单位共同使用同一井盖设施的,由各权属单位协商确定一家权属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未确定维护管理单位的,由井盖设施建设单位负责。
未经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工程,其井盖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
在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期间,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应与井盖权属单位签订《设施委托管理协议》,负责施工范围内井盖的维护管理,完工后再办理移交。
暂时无法认定权属单位的井盖,由对应道路养护单位处理,无管养单位由属地建设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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