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服务企业"二次创业"
强化服务促转型 图为市行政服务中心 (张九强 摄)
热词:二次创业大会
核心提示
在项目审批上如何更好地支持和保障企业发展?在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上该采取哪些措施对企业予以支持……随着《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新鲜出炉,这些问题得到清晰回答。
记者从市府办了解到,《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公务员局、市效能办、市工商局、市发展研究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等部门联合起草,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成文下发。
与2010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创新机制体制提高办事效率的意见》,和2011印发的《关于贯彻省政府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的通知》相比,《意见》不仅对审批制度改革和效能建设作了进一步规定,更意在对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切实提升服务民营企业能力和效率等方面做进一步拓展深化,定位高、思路新、措施有针对性,体现市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全心全意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坚强决心。
实施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①凡是省级授予泉州市的经济管理权限,除国家明确规定或涉及环境保护、重要资源配置的项目须由设区市行使的外,原则上下放县(市、区)行使,县(市、区)依法可以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原则上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行使。
②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评估、更新机制,规范审批自由裁量权。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内,窗口即办件比率提高到50%以上。
③进一步简化企业用地和项目审批程序,落实“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企业用地报批和项目落地速度。
④强化电子监察,对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审批岗位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监控,实现对行政审批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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