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一批任免人员名单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12年4月27日泉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洪志强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二、任命庄希文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三、任命郭立新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黄海瑞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五、任命陈俊鸿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六、任命张加典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七、任命陈越新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八、任命黄蕴真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九、任命傅家顶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十、任命郑丽阳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何冠雄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郑敏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十三、任命丁美芳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十四、任命苏益铮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十五、免去林翠雅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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