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暂住人员赴台游首发 39人乘轮船昨日赴金门
首发团游客登船
东南网-海都闽南版6月30日讯(记者 陈建辉 通讯员 易湘萍 文/图)昨天上午8时许,泉州市政府在南安石井泉金客运码头,举行在泉暂住人员赴台旅游首发团启动仪式,39名在泉暂住人员乘坐上午8时30分的“泉金”轮前往金门旅游。
6月14日,公安部批准通过了在泉暂住人员赴台旅游,而此次首发团的成行,标志着今后在泉州市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非泉州籍暂住人员,只要办理相关手续,即可通过泉州口岸赴台(包括金门、马祖、澎湖)旅游。泉州也成为继福州、厦门之后第三个开展暂住人员赴台旅游的设区市(本报6月19日A8版曾作报道)。
“以后去台湾旅游更方便了,真高兴。”张女士是江西人,就职于晋江一家大型鞋企,公司组织来自外省的职工赴台湾金门一日游,没想到刚好赶上了在泉暂住人员赴台游首发团,圆了自己赴台游的愿望。
泉州南安海事处相关人士介绍,开通已6年多的泉金航线,已安全运送两岸旅客约45万人次,是福建到台湾金门水上交通最便捷通道之一(另两条为厦金航线和“两马”航线),目前每天6个班次,从泉州石井到台湾金门,只要50分钟,票价130元。
如何申请赴台游
□小贴士
条件:在泉州暂住1年(含)以上、非闽籍、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已实施按需申领护照的居民;
流程: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以及填写一份《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到暂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赴台证。
注意: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已满70周岁委托代办的,应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醒:赴台湾本岛游的,应提交具有组团赴台湾地区旅游资质的旅行社出具的赴台旅游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赴金马澎湖游的,应提交组团旅行社出具的组团名单表;需再次签注的,需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证件遗失、损毁或被盗的,应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办理时间:首次申请赴台证及签注,10个工作日内;再次签注者,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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