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客运班线经营期满须重新许可 逾期丧失营运资格

qz.fjsen.com 2013-03-25 08:38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庄爱萍)近日,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向泉州市交通委送来一面锦旗,这是因为泉州市交通委开设审批“绿色通道”,使该公司的5条班线32部客车能继续投入使用。据介绍,今后每年6月、12月可办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

据介绍,2011年下半年,泉州市首次对全市经营期限届满的道路客运班线进行重新许可,今年2月份是最后的期限,也就是说如果在2月份前没有经过重新许可的,经营期限届满的道路客运班线就只能取消。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通过兼并的办法,虽然达到了条件,但按正常的程序无法在今年2月前完成经营权重新许可,市交通委开设审批“绿色通道”,及时办理,所以才出现了送锦旗的故事。“如果在2月前没有办法办下来,32部客车就不能上路了。”晋江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黄海青说,5条客运班线没有办法走,公司将受到重创。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人说,2011年下半年起集中对所有经营期限届满的道路客运班线进行重新许可,截至今年2月,共办理40多家客运企业,800多部客运班车重新获得许可。今年起,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工作进入常态化,每年有两次重新许可的时间,分别是6月底前、12月底前。也就是说1月至6月期限满的,集中在6月底前办理,7月至12月期限满的,集中在12月底前办理,不能逾期办理。如没有按时重新许可的,市交通委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退出客运市场。仍上路行驶的,将被处罚3万元至10万元。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