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物业费 4个月时间泉州市区400多业主被起诉
【“烽烟”四起】
4个月时间400多名业主被告
鲤城三远花园小区的业主张某,因为不交物业费,被秋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偿物业费及滞纳金共9000余元。
庭审中,张某称,1年前,他的摩托车停在小区中被盗,他认为是小区物业安保不到位所致,因此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则称,小区设有专门停车位,是张某不按秩序停车导致失窃的。最终,鲤城法院审结:双方达成协议,同意各退一步,张某一次性缴交物业费2000元。
“滞纳金没收到,就连物业费也打折。”调解后,秋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杨经理也有点无奈,三远花园于2001年交房,算是老旧商品房小区。自入驻以来,小区物业费为0.45元/㎡(别墅0.7元/㎡),“这么多年,物价和人工成本都涨了,物业费却从没变过”。除了张某外,不交物业费的还有十几户,起诉后被法院陆续调解,但“逢调解,必打折”,如此循环势必影响物业的经营和服务。
无独有偶,丰泽西湖1号小区,施女士租间店面做生意,也因拖欠物业费被起诉。她不交费的理由是,小区建筑垃圾堆在店门口,影响生意。最终,丰泽法院北峰法庭调解此案,物业公司同意减半收取。
记者从丰泽、鲤城两区法院获悉,今年截至5月1日,因不交物业费被告上法庭的,泉州市区还有400多个业主,集中在老旧小区和拆迁安置小区。
【纠纷解码】
卫生安保成焦点 案件大多调撤
经办法官称,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大多是对物业的卫生、安保等服务不满,还有一些业主将开发商遗留的建筑质量问题,转嫁给物业公司,此外个别业主因在外打工,房屋空置而拖欠物业费。由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标的额小,且通常双方均有过错,因此案件大多以调撤结案。
相对调解而言,判决所花时间成本更少。但法官之所以扮“和事佬”的角色,还是考虑到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后续关系。法官称,物业和业主实际是服务合同关系,官司结束后关系还在,一旦下判决书,双方很可能就此撕破脸,不利于继续合作;而调解,让双方握手言和,化解矛盾更温和。
此外,在一些拆迁安置小区,部分业主虽然住上小区,改变乡村生活的习惯,但意识还是没有转过来,“物业费是什么,以前没有,现在为啥要交”,让不少经办法官较为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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