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12条奖惩令严管交通服务 举报违法有奖
泉州推12条严管措施,规范交通经营行业秩序 “创城”
“创卫”受肯定者 优先评先评优
东南网8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苏碧蓉 通讯员 庄爱萍)为规范交通经营行业秩序,泉州市交通委对出租车、客运站、公交三个行业提12条严管措施,各行业车辆车容车貌或经营行为,将与“创卫”、“创城”检查结果挂钩,受到省、市检查组肯定的,市交通委将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评先评优。
昨日,泉州市交通委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创文明、强管理、重服务、提水平”暨“创城、创卫”迎国检工作推进会。泉州市交通委主任刘志平提出,交通运输行业是城市的“门面”,客运站、公交、出租车、客运班车应在此次“创城”、“创卫”中强化责任落实,全方位做好迎评工作。
本月起每月公布
出租车企违规率
本月起,出租车行业整治力度将加码。据介绍,泉州市道管处将每月公布出租汽车企业月交通违法率和经营违规率并进行排名,对交通违法率或经营违规率高的企业,根据程度不同,通报批评甚至逐级约谈其法人,并暂停该企业办理服务监督卡10~30天。
与之对应的,一年内盘点交通违法率和经营违规率低至一定标准者,该企业当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免检且评为AAA级。
车容车貌被列入重要整治项目。据介绍,尤其是发现被市级以上“创卫”、“创城”检查组检查未符合标准并通报批评的,给予企业每辆次记5分,暂停其办理服务监督卡3个月,该企业当年服务质量信誉等级下降一级。车辆外观破损、座套脏乱不整洁、宣传标语及价格标签破损、车内不整洁,每发现一项次,还可扣缴其《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客运及公交行业
“整洁关”再拔高
对道路运输客运站、公交车及公交场站,“整洁关”标准再拔高。
若客运站为车容车貌、车辆卫生差、车辆“冒黑烟”及驾驶员经营行为不符合要求的车辆配客发班,或公交车及公交场站不符合“创城”、“创卫”标准,被市级“创卫”、“创城”检查组,市交通委、市道管处、辖区运管所、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直属各大队检查发现问题的,都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第一次给予离岗学习,第二次给予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第三次给予调离岗位或解聘的处理;被国家或省级“创卫”、“创城”检查组发现问题并被扣分达该项目分值8%以上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解聘、撤职。
与之对应的,本轮“创城”、“创卫”结果公布后,受到省、市检查组肯定者,市交通委将通报表扬,并优先推荐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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