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活经营“唤醒”山林 林下经济再获政策利好
森林可持续经营
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提高5元
生态公益林方面,2013年起省级以上公益林补偿标准每亩提高5元,今后还将随着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而提高。落在重点区位外的零星分散的生态公益林,可采用等面积置换的方法置换重点区位内的商品林。加强重点生态区位林地保护,建设项目应不占用或少占用重点生态区位林地,严格控制占用沿海防护林尤其是基干林带林地。
商品林方面,将持续加快造林绿化。扶持实施木材战略储备项目。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对除短周期工业原料林以外的一般商品林提倡择伐,主伐年龄按照国家《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大力发展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的林业合作社,支持发展股份制合作林场和家庭林场。
相关新闻
- 2013-08-25不砍一棵树一样能致富 洛江林下经济实现"双赢"
- 2013-06-20泉州市财政安排230万元扶持 40个林下种植项目
- 2013-04-30200万扶持40个林下经济项目 两大类对象可申报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