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 [2021]第1号 当前,国内多地新发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形势严峻,特别是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性和聚集性增加,为有效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保障全区居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严格报告报备制度。2020年12月15日以来,有河北省石家庄、邢台旅居史的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和单位(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告(若家中有在校学生的,应同时向所在学校报告),如实登记个人信息,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筛查检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入(返)丰14天内非必要不外出,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集,不到人群密集场所。 2.严格控制异域流动风险。倡导我区在外地尤其是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经商、务工人员在工作地过节,降低异域流动风险。提倡国内低风险地区入(返)丰人员在入(返)泉前7天内就地进行核酸检测;对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建议按照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返乡人员、入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及时前往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3.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医学观察。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返)丰时,请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报告。中风险地区入(返)丰人员,要严格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高风险地区入(返)丰人员,要严格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1月9日起,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辖区的其他低风险地区入(返)丰人员,未持有抵达我市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均应自觉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居家自我健康观察措施。 4.严格管理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聚会聚餐、会议培训、团拜慰问、跨年活动、宗教民俗、体育赛事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应按照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群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泉丰防控指〔2020〕18号)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执行,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在50人以下,并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人数超出50人的,应当制定防控方案,并报举办地所属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倡导居民群众简办“红白事”,取消宗亲聚会、祭祖、庙会等各类民间聚餐活动。 5.继续落实公共场所管控措施。辖区各商超、集贸市场运营管理单位应按照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泉州市商超、集贸市场新冠疫情防控导则》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商超、集贸市场应在入口显眼处,张贴健康码图识,增加体温测量设备,严格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通行管理措施,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顾客不戴口罩的,应拒绝其进入商超、集贸市场。 6.继续保持个人自我防护意识。居民群众要继续保持自我防护意识不放松,科学正确佩戴口罩,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的地方或场所,确需前往的,应加强个人防护,采取错峰出行、保持距离、无感支付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性风险,同时养成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多开窗、常通风,适度规范做好家庭环境及物品清洁消毒,发现身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情况时,及时至定点医院就医。 居民朋友们,国内疫情依旧复杂多变,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共同配合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瞒报、不报、拒不配合健康码查验、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 2021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