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事办成,把好事办好 “建筑材料选哪一家”“门窗样式想要什么样的”……在自住小区建设中,东岭镇和许山头村采取参建户“户代表”表决方式,把规划思路逐条解释给大伙儿听,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方案。 许山头村村庄鸟瞰图(自西向东)。 许山头村委会 供图 对自住小区建设规划、实施方案、丈量评估办法、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大事,县纪委监委督促镇村严格按照党内法规规定和村民自治条例,经支委会、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这样既防止村干部‘说了算’,也较好地解决了‘众口难调’的问题。”许山头村党支部书记许灿河说。 据了解,许山头村自住小区项目投资约1500万元,将建成2幢8层5733平方米的主体建筑。干部是否廉洁、是否能够省钱、能否尽快建成,是村民最关注的三件事。 为杜绝暗箱操作、以公谋私,惠安县纪委监委认真梳理风险点,既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也严格把好廉洁关。大到建设规划,小到材料询价,县镇村监督力量都全程参与、严格把关。 “这一项目建设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不仅要把好事办成,更要把好事办好。”惠安县纪委监委将该项目纳入基层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结合开展“纪检监察进邻里”活动,对项目申报、设计、施工、资金使用等开展跟进监督,全力保障自住小区建设顺利推进。 东岭镇纪委监察组在自住小区临时办公场所外设立了“纪检监察进邻里”监督栏,用于对资金票据、方案等重要事项公开公示。同时,发挥村级纪检委员和廉情监督员“前哨”作用,围绕项目推进中村民关切,开展进村入户,收集意见建议,并配合村两委拟定房屋初步分配方案。 此外,为避免对接项目施工资金、流程监管等存在的政策盲区,许山头村以“公司化”保障群众全程参与,成立了以村支部书记为法人代表,村两委成员为股东的项目公司,作为自住小区的代建单位。公司会计、出纳由参建户的“户代表”共同推出担任;项目采取甲供材料模式,采购小组也由“户代表”组成,实行询价采购材料;每月每季度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在公示栏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