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狮市低效工业(仓储)用地盘活改造实施意见》印发出台,意味着广州、深圳等先行地区令人眼红的“工改商”政策,由我市在整个泉州市域率先启动。这是石狮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三争行动”部署的又一重大举措。 据市自然资源局介绍,本次出台的“工改商”政策,以盘活低效且保证产业用地总规模不降低为底线原则,主要解决已批工业(仓储)用地因规划调整原因无法进行新改扩建的问题,允许工业(仓储)用地在符合规划等审批范围的前提下,整宗或分割出部分土地申请变更为商业、商务金融、娱乐、餐饮、旅馆等商业服务业用途。同时,为了强化用地保障,促进新型产业用地发展,“工改商”政策鼓励单一用地性质的混合使用,即对确实无法独立分割出土地的,允许按照工业与商业混合用地申请改造。在同一宗地上,部分保留原土地用途不变,部分改变土地用途,由土地使用权人利用原已建成的房屋整幢变更,或空地新建商务金融、研发、商业服务等功能建筑,形成工业与商服用途的混合利用。 根据法规规定,申请“工改商”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差价。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确保让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政策红利落在当地、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工改商”,将划出财政资金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给予高额的改造成本奖励。本政策文件即日起实施,试行2年,有意向的土地使用权人即日起可向所在镇(街道)咨询提出申请。 (石狮日报记者吴汉松通讯员蔡少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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