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石狮市农业农村局获悉,2023年,我市共发放渔船更新改造项目补助资金1.33亿元,完成53艘渔船更新改造验收及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力推动渔船转型升级,夯实渔业安全生产基础。 近年来,针对内近海渔业资源衰退的情况,石狮积极做好农业农村部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宣传工作,鼓励小型渔船进行减船转产,支持有实力的社会有识之士多方融资,将现有木质、水泥、钢质等材质渔船改造升级为新材料渔船,将资源破坏性较大的渔船改造为资源友好型渔船,提升渔船及装备水平,调整捕捞生产结构,促进捕捞业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现代渔业建设,促进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工作,石狮专门出台《石狮市标准化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渔船更新改造并通过验收将给予适当补助。其中,钢制渔船分为14档,最低每艘补助5万元、最高每艘补助400万元;玻璃钢渔船分为11档,最低每艘补助8万元、最高每艘补助320万元。 (石狮日报记者林富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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