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把群众的利益和要求提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提到评价各项工作的根本依据的高度 既然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是贯穿党的全部工作的主线,那么党就应当把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作为自己活动的依据,这似乎不难理解。但是,在实践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我们党是为此付了学费的。在过去一个时期内,由于认识上的局限和“左”的思想的影响,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遭到歪曲:不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准绳去衡量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与否,而是用一种僵化的理念或者教条作为标准评判各项工作;不是根据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去修正、发展理论,而是要求实践去适应理论、服从理论。在实践中,这导致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群众利益和意愿的严重不符和背离。这是一条十分深刻的历史教训。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认真吸取历史教训,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导下,明确地提出,应当把人民利益作为评价党的各项工作的根本依据。早在1978年12月,邓小平就指出,党领导得好不好,要用生产力和劳动者生活水平的提高来衡量。他强调,增加群众的实际利益,“这就是今后主要的政治。离开这个主要的内容,政治就变成空头政治,就离开了党和人民的最大利益。”[4]在后来的讲话中,邓小平反复地谈到、“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是党判定政策的依据。在1992年春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更是明确地提出,要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评价党的各项工作的标准。处处关心群众,诚心诚意地为群众谋福利,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要考虑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5]应该说,把人民利益作为评价党的各项工作的根本依据,作为党的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思想,也是新时期我们党赋予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新内涵。在实践中,我们党正是由此出发,立足于中国国情,确立了党的基本路线,制定了改革开放的各项政策,从而从根本上维护了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 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新内涵,对党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 第一,要求党的各项工作都围绕群众利益展开,即把群众利益原则落实到每个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具体工作中。党的各级组织,尤其是党的基层组织,其战斗力、吸引力、凝聚力如何,归根结底要看它在推动生产力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为本单位做了多少具体事情,解决了多少具体问题。党员干部首先应当在本职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要做群众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农村党员应当带领广大群众共同致富。党的干部要深入实际,办实事,求实效,努力解决广大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问题。选干部就要选那些群众公认有实绩的人。 第二,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与发扬民主结合起来。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质就是坚持唯物史观,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把群众看做历史的创造者。因此,发扬民主既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全体人民作为主人管理自己的国家,享受广泛的民主权利,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也是同资本主义民主的本质区别。”[6]发扬民主,首先要让人民说话。邓小平说:“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4]要认真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广开言路,疏通党和群众联系的渠道。其次,要允许群众大胆地试验和探索。改革的路子,往往是由群众在实践中闯出来的。其三,要由人民来评判党的工作,加强群众对党的工作的监督,因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我们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2]其四,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我们联系群众,首先要联系广大工人群众,尊重和维护工人阶级应有的政治、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千方百计为发挥他们的历史主动精神创造条件。”[7] 第三,把教育、引导群众作为维护党群关系的重要环节。相信和依靠群众,并不是跟在群众后面,做他们的尾巴。党要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启发、引导人民群众认识自己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摆正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用正确思想武装头脑。党对群众进行教育和引导,这也是对人民利益的真正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