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吃空饷”,还得管住“发空饷”。仅治“吃”者一头,难以找到解决问题的长效途径 劳者得酬、在岗取薪,天经地义。然而,“吃空饷”却屡屡挑战这样的共识,不仅流失了公共财政,更侵蚀公众信任。12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近期将在全国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治理行动,彰显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与治理决心。 “吃空饷”是个老问题了。早在2005年,中编办就在全国开展了清理“吃空饷”工作,之后不断有各种规定出台。但是,这一现象仍屡禁不绝。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很多地方开展了清理“吃空饷”专项治理,在河北,5.5万人被清理,在四川,清理清退2.8万人,河南、吉林,也分别清理1.5万人和8600余人,据不完全统计, 这些地方追缴的资金动辄上亿元。成效明显的同时,也让人思考,如何才能根治这一顽疾? “旷工饷”“病假饷”“冒名饷”“死人饷”……很多吃空饷者,都与“发空饷”者手中的权力息息相关。黑龙江依兰县人社局违规将交通局原局长之女录用为交通局事业编制干部后,一直未上班,现任交通局长到职后对该问题也未作任何处理;2011年,时任山西忻州市静乐县县委书记的女儿被指从入读大学开始在省疾控中心吃空饷5年,而疾控中心负责人竟称此人在“脱产学习”。 正是有了“权力安插”“权力配合”“权力庇护”,使得“吃空饷”问题难以根治。有“吃空饷”,就有“发空饷”,一为果,一为因,两者正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它们的共同点是弄虚作假,钻制度漏洞;不同点在于“非法所得”与“利益输出”之别,“谋求私利”与“权力滥用”之异。然而,在制度缺失、执行不力、监管缺乏、权力滥用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对“吃空饷”查处不力,“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一些所谓严厉惩处也不过是收缴所得等。对于发饷者,更多因“没进个人腰包”而不予追究。如此这般,难怪“吃空饷”问题会屡禁不止、屡治屡冒。 可见,根治“吃空饷”,还得管住“发空饷”。仅治“吃”者一头,难以找到解决问题的长效途径。老问题怎么破?还是要靠制度。 举凡有“吃空饷”的地方和单位,都可以找到财政资金管理上的问题,如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如在单位挂名不上班、已终止人事关系但仍领取工资津补贴等,无不与公共财政资金制度的弊端和管理漏洞有关。这就需要提高公共财政和人事制度的制度化程度,通过改革健全财政统发工资共管机制,解决薪酬拨付方与薪酬接受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健全编制、人社、财政、预算单位共同负责的工资发放管理制度,实现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同时,还得加大违规成本,尤其是对于人事、财务等监督管理不力、失察渎职的相关责任人,要加大追责力度,充分体现制度的惩戒性与权威性。 本质上,“吃空饷”骗取或侵吞了公共财物,是一种贪污行为。作风建设久久为功,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在治理“吃空饷”上,政府部门拿出反腐的劲头、拿起法治的武器,就一定能根除病灶、解决问题。 《 人民日报 》( 2014年12月16日 05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