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要重视、关心和爱护广大基层干部》(2004年10月2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363页 要深入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量工作同党的群众工作有密切联系,要求我们把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工作做得更好。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都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千方百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05年2月19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717页 要适应我国利益格局变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客观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正义,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抓紧完善利益协调机制,以扩大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等为着力点,努力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五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2006年6月30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532—533页 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探索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积极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收费、收入分配、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企业改制、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避免因为决策失误和工作不当引起群众不满,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 胡锦涛:《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06年10月11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689页 要按照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加快构建覆盖全体居民的终身教育体系、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在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胡锦涛:《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2010年9月6日),《人民日报》2010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