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群机关部门 1、省纪委监察厅承诺: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纪律建设,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作风建设,聚焦反对“四风”,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违法违纪分子。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省委办公厅承诺:带头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模范执行廉洁从政、勤俭节约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争做作风建设的表率,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督促检查、综合协调、服务保障职能,努力为省委、为机关、为基层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3、省委组织部承诺: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强化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从严治部、勤俭节约,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委工作部门。 4、省委宣传部承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从严处置虚假报道、网络谣言和新闻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依法监督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大力提高文明生态村创建水平,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管好用好文化专项资金,打造优秀文化品牌。 5、省委统战部承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勤俭从业,廉洁自律,做到信息公开,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引导和支持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积极参政议政、献策出力,在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中建功立业。 6、省委政法委承诺:围绕全力打造平安海南、全面建设法治海南的奋斗目标,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增强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加强作风建设,确保廉政勤政。 7、省委台办承诺:坚决贯彻中央对台方针政策,推动琼台农业合作、旅游合作、海洋合作和琼台少数民族交流;加快保亭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和澄迈琼台全面战略合作基地建设;做好对台服务工作,在台商台胞中树立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 8、省直机关工委承诺:坚决贯彻中央及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坚持深入学习调研,努力破解机关党建工作难题;坚持转变作风,脚踏实地,务实创新,更好地服务基层组织,服务党员群众;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勤廉从政,严格管理,建设过硬队伍。 9、省委群众工作部承诺:把上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诉求当家事,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夯实群众基础,为实现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0、省总工会承诺:今年海南各级工会将筹资1.2亿元办十件实事,为职工提供技能培训、困难帮扶、法律援助、健康体检及资助子女就学等服务,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职工的心坎上。 11、团省委承诺:年内新建非公企业团组织400家;完成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招募培训、上岗服务等工作;全年发放小额贷款1.5亿元;全年组织1000名青年参加就业创业见习;“青春绿化宝岛”行动植树造林不少于2万亩;开展“海南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为贫困家庭的子女圆大学梦;812355平台宣传覆盖全省2600所中小学。 12、省妇联承诺:以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视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团结率领全省妇女建功国际旅游岛。 13、省文联承诺:我们将积极主动作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推动文艺精品创作、注重文艺人才培养,广泛开展文艺志愿服务活动,以更加优质的服务和更加扎实的作风,团结和凝聚广大文艺工作者,为推动海南文学艺术事业繁荣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4、省侨联承诺:切实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侨界群众。省侨联郑重承诺:主动服务,务实服务,创新服务,规范服务,高效优质服务,廉洁服务。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15、省社科联承诺:发挥“思想库”、“智囊团”作用,为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对申请成立社科类组织的,申报材料齐全,受理申报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意见。评选评优项目,做到程序规范、公开、公平、公正。勤恳工作,廉洁自律,推动全省社科事业发展。 16、省科协承诺: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将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服务理念,提高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能力。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廉洁高效,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 17、省台联承诺:贯彻执行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加强琼台两岛民众交流;了解掌握定居台胞、台商工作生活状况,提供真诚、优质、高效服务;深入基层,政务公开,廉洁奉公,恪尽职守。 18、省残联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理念,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