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3日讯 记者从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止8月1日,我省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已基本动员完毕。进入第一环节后,一些单位按照省委“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的要求,结合实际,精心设计,在“自选动作”中体现亮点、特色。 省政协“三举措”,开辟社情民意收集新渠道:一是拓展委员活动日功能,将每月20日省政协往届委员活动日,办成社情民意收集日,由1名副主席率领厅级领导、机关工作人员,到场听取委员的口头或书面意见建议,汇编成《社情民意专报》,供领导机关参考。二是对《政协天地》杂志进行改版,真正办成各级政协委员发表言论、提出观点的论坛,每期至少有50%以上的内容发表委员意见建议。三是着手改版省政协网站,方便委员履职、提案、提交社情民意信息和议政建言,把网站建成向社会展示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平台。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建立联络员制度、省质监局创建“一图两表三平台”,确保活动扎实推进:省人大要求各支部分别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及时下传上级有关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上报本支部教育实践活动情况;7月31日,对18名联络员进行专门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省质监局创建“一图两表三平台”:“一图”,即教育实践活动工作统筹图。明确各环节重点工作、时间节点、组织领导工作要求。“两表”,即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安排表和集中学习考勤表。安排表细化到每天活动内容、具体工作、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考勤表严格登记、定期回收、张榜公布。“三平台”,即搭建富有质监部门特色的学习教育平台、服务群众平台和实践锻炼平台。 厦门市出台市级领导干部“四下基层”七条规定:一是每季度安排1次接访群众。二是每季度安排1次到基层现场办公。三是每年牵头调研1个课题。四是每人挂钩1个村(居)联系点。每人联系1个村居,每年到联系点不少于2次,蹲点时间不少于2天。五是每人结对联系一批特定对象。结合分管领域,确定一批联系对象,包括离退休干部、基层党员干部、知识分子、贫困户、党外和社会各界人士等,联系对象至少5名以上。六是每年至少上1次党课或作1次讲座。七是每半年1次集中收集、研究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按照“收集—研究(协调)—反馈”机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