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安排,省级领导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作为我省第一批开展实践教育活动的单位。为充分发挥省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在活动中的作用,省直机关工委发出《关于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的通知》。《通知》要求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直属总支(支部)在活动中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精心组织学习教育。抓好学习教育是整个活动的基础。要突出抓好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为党员干部作榜样。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中央和省委精神。引导工青妇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即主要负责同志上一次党课、组织一次专题辅导、一次先进典型报告会、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一次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首先把理论学习、思想武装抓实抓好。 二、认真履行协助和监督职能。履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赋予机关党组织的职能,着眼于活动各环节主要任务,协助党组(党委)收集基层和群众对贯彻党的政策、整肃“四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方法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列席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本部门本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协助制定、落实整改方案。监督本单位领导干部把自己融入教育实践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查摆问题,落实整改。在党组(党委)领导下,积极配合省委督导组开展工作,督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三、扎实抓好党建各项任务落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契机,更好地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做到开展活动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深入行政服务中心、基层联系点和挂钩扶贫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马上就办”,推动机关工作人员从工作理念、工作程序、工作作风和工作实效四个方面,提升效能、优化服务;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党的建设,贯彻《关于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党的建设的意见》(闽委办发〔2013〕12号),树立机关一线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推进“1263”机制全面落实,健全机关党建制度体系,巩固全覆盖成果;推进落实“八项规定”和廉政风险防控,自查整改,形成长效;推进深化“学雷锋”、“学厦航”、“学长汀”主题实践,推荐、学习新一批“十佳典型、十佳举措、十佳计策”;推进“同心共筑中国梦”系列活动,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推进机关绩效管理和考评工作,提高效率,争创佳绩;推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开拓创新、提升水平,用强党建、促发展的实绩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