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出台《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 18项严规刹“四风”(反对“四风” 服务群众·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本报记者 赵梓斌 【核心阅读】 “领导干部每年基层调研解决问题不少于100天”、“各单位简报每月不超2期,每期不超800字”……河北石家庄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先行一步,针对群众反映最突出、最强烈的“四风”问题,于8月初出台《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在严肃政治纪律、严禁脱离群众、严禁文山会海、严格工作纪律、严禁铺张浪费等5个方面,提出了18项细化规定,在干部群众中震动很大。 “治病”宜早不宜迟 “不能桥西区红红火火,桥东区冷冷清清” 河北石家庄并非第一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但却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先行一步,提前征求群众意见,出台相关规定。 “石家庄还是‘两个务必’的诞生地,党中央‘进京赶考’的出发地,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理应先行一步,‘治病’宜早不宜迟。”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孙瑞彬认为,目前省委、省直单位都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在一个城市,石家庄作为省会在政治氛围上不该脱节。“不能说省委、省政府所在的桥西区教育实践活动已经搞得红红火火,市委、市政府所在的桥东区却冷冷清清。” 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四风”上存在的问题集中在哪些方面?对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有着怎样的期待? “领导讲话‘照稿宣科’却全是空话、套话,一些单位和部门为了展现工作,绞尽脑汁地报信息、发简报,一份简报厚得像一本杂志,对于工作却没太多实际指导意义”、“干部下基层提前踩好点,去村里见的是村支书,去企业见的是法人代表,听不到群众的真实声音”、“一些‘拍脑门’政策不考虑长远,最终给国家、集体、群众利益带来损害”……为保证政策的针对性,在规定出台前,石家庄市委先后4次召开座谈会,2次开展征求意见活动,各界群众对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诚布公。 石家庄市委常委、秘书长胡儒钗说,这些意见虽然言语犀利,但在我们看来都十分宝贵,每一项都是反“四风”最应该解决的突出问题,因此每一项都被原汁原味地记录下来。 石家庄市委常委会充分考虑、整合归纳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反复研究、数易其稿,最终确定了18项细化的规定。 规定明确提出,对于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效能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责令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深刻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