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层法律服务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漳州全面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 本报讯(记者 邱丹燕 通讯员 章政法)法律服务前置,法律工作者前靠,有力促进基层和谐稳定。漳州市今年全面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至目前已有1929个村(居、社区、农场)聘请义务法律顾问,共接受各类法律咨询3500多人次,办理各项法律服务500多起,化解可能引发越级群体信访事件17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630多起。 漳州以各县(市、区)政法委为主导,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把律师、政法工作者(警察、法官、检察官)、法律援助人员、调解员、公证员等纳入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成为群众和村(居)组织的义务法律顾问,并实行一人挂钩一个村(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在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实践中,漳州各村(居)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针对基层的矛盾纠纷、依法办事、维护稳定等问题,积极提供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在化解矛盾纠纷上支招,在规范依法办事上献策,在促进基层和谐稳定上出力,让问题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实现村村都有法律顾问、人人享受法律服务。 为确保“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各县(市、区)立足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如漳浦县在政法各部门选配检察官、法官、司法干警、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等200多人,指派到全县299个村(居)担任法律顾问。同时,各县(市、区)还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任务,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宣传,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协议等,代写、审查法律文书、合同文本,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帮助化解矛盾纠纷,协助处理其他涉法、涉诉问题等。 另外,市政法委、综治办还把“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列入综治考评内容,做到一季度一督查、一评比。龙文区每个月对义务法律顾问进村开展情况进行统计、检查和上报,工作成绩列入律师年度年检注册内容;龙海市将在年底组织开展“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