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立机制破“三难”转作风 省财政厅从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顽症入手,建立健全五项工作机制。 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全面推行年终绩效考核,将中心工作、财政业务、廉政责任、机关建设等各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勤和责任追究。绩效激励既与个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又与处室(单位)领导管理责任挂钩。 建立公开透明机制。严格执行《福建省财政厅工作运行规程》、《福建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指导标准及适用规则》和《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出台《财政政策服务指南》和《财政投资服务指南》,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机关权力运行。 建立高效优质服务机制。行政审批事项从2004年的46项精减到目前的5项,保留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3项,精减比例达89.13%。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与许可,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则,采取“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并联审批等方法,提高审批效率。将审批环节统一压缩到5个以内,审批时限统一控制在法定时限的60%以内。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审批1699件,按时办结率为100%。 建立效能监察机制。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投诉箱,建立直查快办、效能投诉问责和联席会分析通报等制度。今年以来,对2个处室和2名违反制度的财政工作人员落实了问责。 建立督促检查机制。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建立联席督查机制,定期召开由厅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条法处等处室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队伍管理、作风建设、制度落实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建立自我督查机制,实施廉政督察值班制度,由机关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轮流值班;加强机关日常管理,严格考勤管理,认真执行上、下班签到和请销假制度;加强治庸治懒工作,强化对“窗口”岗位、行政执法岗位和其他重点岗位的监督,解决极少数干部职工不作为、工作效率低下、不遵守工作纪律等问题;由厅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机关党委等处室组成效能建设督查组,对机关内部的作风建设和行政行为进行督查、考核。建立社会督查机制,邀请政风行风建设评议代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为机关效能建设监察员, 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群众评议等方式,对窗口服务质量、制度落实、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提速、机关作风等内容加强督查,严格追究违反制度有关人员的效能责任,促进机关管理规范、有序、高效。民主测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