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揪出学生宿舍里的小偷,近日,山东滨州学院5000多名本科男生全部被采血验DNA。滨城区公安分局宣传科的刘科长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滨城区已发生了38起学生宿舍盗窃案,被盗电脑35台、手机20多部,涉及资产20余万元,“从侦查的情况看,不排除学生盗窃的嫌疑”。为了“尽快破案,排除学生间的误会”,滨城区公安分局决定采取DNA采样的方式,找出犯罪嫌疑人。(10月13日新消息报) 刘科长说,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等生物样本。换句话说,必要情况下,用采取DNA采样的方式去找出犯罪嫌疑人,这也是法律赋予公安等部门的一项权力。但问题是,权力有边界,使用需谨慎。超过了限度,还一味强调权力,就涉嫌滥权。 众所周知,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时,科学的做法是一般要先排查,通过对比和排除,逐渐将范围缩小至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即所谓的“犯罪嫌疑人”。而在实际侦破中,DNA采样主要用来充实嫌疑人犯罪证据,用DNA寻找嫌疑人的情况一般也不多。而一次性把大批人员列为嫌疑对象,通过大规模采验DNA更是稀缺。 本来,一个学校短时间集中发案38起,物资甚多,金额巨大,牵涉人缘甚广,案情复杂,这需要警方大量艰苦卓绝的工作才能破案。但事实却是,山东滨州学院这次集体大验血(DNA)事件中,当地警方DNA采样对象一次就多达5000多人,是几乎全体在校的男生,这就很难让人想象这是经过所谓的精心排查、比对和科学排除后所为,被质疑办案粗放可谓一点也不冤枉。而这样的粗放办案,不但让纳税人可能因此白白花费50万元,更是把5000在校学生全部纳入犯罪嫌疑人之列,是一种对在校当事学生人格权、身体权和隐私权的三重侵犯。 这无疑是一种懒政,一种把本应复杂的案件(大量艰苦复杂的侦测、走访、筛选、比对、排除等工作)简单化(5000人简单同作DNA采验)的懒政,是一种以简单采验DNA程序替代大量复杂侦测工作、以采验DNA过程掩盖真正破案责任,妄图通过简单的DNA检验就能找到真正的窃贼,完全不顾实际代价、工作成效、社会观感和危害后果,几乎没有科学性可言的典型懒政,完全落入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俗套,被群众和网友质疑思维简单、工作手段落后、办案手法粗放,自在意料之中,也基本符合事实。 而从本质上讲,这也是由于对群众工作不熟悉不了解、不尊重实事求是原则、不依法办事的结果。试想,如果有关方面、有关人员能够经常深入基层、深入民众,十分及时、具体掌握民情、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办事,还会有如此不切实际和不靠谱的要求及动作吗? 这就让人不得不追问一句,滨州市相关公安部门这次如此悖拗的集体验DNA决定,政出何门?是当地公安局个别领导决定的,还是集体决定的,请问他们的决策依据是什么,他们需要为此鲁莽决定付出怎样的代价? 固然,当地警方急于破案的心情可以理解,也应该支持,但在选择办案行为时应科学周全,尽可能展现现代警方的风采,让人民警察成为亲民、爱民、护民的行业典范才对。换句话说,这种5000人同验DNA的典型懒政,就是严重脱离群众的典型表现。而这,无疑与我们目前正在开展的深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初衷背道而驰,更与我们不断取得的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形成极大反差,是一个巨大的讽刺,亟需有关方面深思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