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 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 认真梳理已有制度。要结合实际,对已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要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切实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反对形式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制定规范学会、协会管理规定。反对官僚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及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反对享乐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的制度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办公用房、医疗、秘书配备等方面的工作生活待遇;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细化接待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监督执行;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任务审批,严肃外事纪律;制定国有金融企业、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细化具体标准,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反对奢靡之风方面,重点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建立完善楼堂馆所建设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5年内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要求;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控制预算总量,严格审批程序,增强刚性约束;建立健全节庆、论坛、展会、体育运动会和招商引资活动等方面管理规定。 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强制度公开和宣传,推动制度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畅通信访、新闻、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让群众监督制度执行情况。要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从快处理,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把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把制度建设作为解决问题的治本之策,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下大力气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牢牢扭住专项整治任务,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哪个问题突出就着重抓哪个,对已经开展整治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尚未完成的要加大推进力度。要重拳出击,针对作风方面的顽症痼疾,下猛药,拿出硬措施,集中力量啃硬骨头,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带头整治,做到自身清、家属清、亲属清、身边清,敢抓敢管,推动班子抓落实,督促下级搞整治。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率先整治,以上带下、上下联动,强化整治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及时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统筹推进制度建设。要用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加强制度建设,注重顶层设计,把实体性规范与保障性规范结合起来。制度建设既要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又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制度建设重在管用、长效,不要重复建立制度,不要层层制定相同的制度规范,坚决防止和克服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在制度建设中搞形式主义的现象。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的制度,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明确牵头单位,搞好任务分工,加快工作进度。 强化督促落实。各级督导组要把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作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重要着力点,加强对督导单位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情况的督促指导,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各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补课”、“返工”,对制度建设大而化之、应付了事的,该重搞的重搞,绝不能草草收场。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的作用,采取情况综述、言论评论、典型引路、明察暗访等方式,引导推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和制度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