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落实不能患得患失

qzlx.fjnet.cn 2013-11-13 07:06   来源:人民日报 

“无用则免”是目标

浙江杭州 韩颖龙

在一次部门的教育实践活动上,有人提议:“没有用的文电不发,不需要开的会不开,没有效果的活动不搞,能不出去就不要出去,无用则免。”“无用则免”的原则一经提出,便得到与会者的拍手称赞,并被运用到了部门的整改活动中。

判断一项工作有无必要、有无效用,往大了说要看是否助力发展、增进民生,往小了说要看是否带来积极变化,而不是看对干部自身是否有利。现实中,“无用未免”的例子并不少见,会议主题没有人好好研究,会场布置却搞得井井有条,考非所察、调而不研的参观考察,为突击花钱而购置可有可无的设备。凡此种种,无不反映了作风跑偏、义利观错位的问题。

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无用则免”的原则是做好本阶段工作的目标。党员干部不仅应在工作中去虚务实、化繁为简,从繁文缛节、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中解脱出来,还应腾出更多时间、精力和资金,用到困难群众身上,分到推动改革发展上面,踏踏实实做好事实事。

责任编辑:黄丽红
更多>>中央精神
更多>>福建动态
更多>>视频新闻
更多>>热评要论
更多>>学习体会
更多>>学习园地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