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更好地指导工作、服务群众。然而,一些地方或单位在建章立制的过程中过于重视数量而忽略了质量。仔细研究这些地方或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会发现里面有许多“熟面孔”:一些规章制度是过去的翻版,只是制文时间做了更改;一些规章制度穿上了“进一步加强”的“马甲”,依旧讲着老一套的内容;还有一些则是换上新名称,摇身一变,“重获新生”。 建章立制是为了能把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如果领导干部试图用制定一系列滥竽充数的规章制度来应付上级检查,搪塞服务对象,那么,只能说虽做足了表面功夫,却很难有实际效果。 要克服此类现象,首先应当端正对规章制度的认识。规章制度作用的发挥缘于其能够得到大家的遵循,也就是关键在于落实,而不在于数量的多少。因此,有用的规章制度应当多多益善,反之,重复的、“凑数”的能免则免。其次,应当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条文重复、制度泛滥现象恰恰说明了一些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彻底,如果现有的规章制度得到了贯彻落实,就不会出现再次出台相似制度来“强调”、“进一步加强”的现象;此外,应改革评价办法,考核、评价部门或领导干部的业绩,要注重规章制度建设,但不唯规章制度是从,对于滥竽充数的制度规定不仅不予认可,还要将其作为形式主义的反面典型进行通报,使广大干部引以为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