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红荔同志简要事迹 詹红荔,女,汉族,福建建阳人,1963年11月出生,1979年11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入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少年审判庭庭长、正科级审判员。 在长期的少年审判工作实践中,詹红荔同志总结摸索出了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三个不开庭、三个不轻易、三个不松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和“悔悟—理解—责任—关爱—回馈—传承”的爱心接力帮教工作法。10年多来,她审结520多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1160多人,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先后化解了50多起敏感性、苗头性案件,挽救了80多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发起建立“救助贫困失足少年专项基金”,促成了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帮助了70多名刑满释放的新生少年找到工作。她探索出一套包含预防、惩治、援救、帮教、新生等方面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新机制,建立400多名新生少年帮教档案,开通延平区青少年维权热线并解答群众咨询求助电话2500多个,在全市20多所中小学和职业学校主讲法制教育课,受教育学生达到3万多人次,达到了办结一案,教育一片,促进一方和谐稳定的司法和社会效果。她也被大家亲切地称为“法官大姐”、“法官阿姨”、“法官妈妈”。 先后荣获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福建省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共福建省委先后作出向詹红荔同志学习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