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同志简要事迹 黄志丽,女,汉族,福建龙海人,1972年3月出生,1995年2月参加工作,2000年4月入党,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二级法官。
黄志丽同志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1年来,审结民商事案件5010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成为人民群众信赖、满意的法官。她十几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平均每年办案500件,平均每天办结近2件。她积极探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途径,在社区创设“黄志丽法官工作室”,2013年以来带领法官团队为群众答疑解难352次,巡回办案和法律服务85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33件,纠纷现场解决率达84%,社区诉讼案件得到大幅下降。她把群众当亲人,千方百计解决当事人诉求和困难,曾有一位80高龄的大娘因交通事故骨折,卧病在床无人照顾,黄志丽不仅赶赴外省为老人追讨赔偿款,还悉心照顾老人三年多,直至老人去世。她始终把公平公正地审理好每一个案件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所办案件上诉率不到3‰,调解撤诉率达到90%,有力维护社会和谐,让群众看得见体会到司法公正。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本色,坚守法官的职业操守。 2013年1月当选十二届省人大代表。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先进工作者、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十佳法官、全省巾帼建功标兵、全省优秀女法官等荣誉称号,曾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省法院、漳州市委政法委等先后作出向黄志丽同志学习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