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一心同志简要事迹 吴一心,男,汉族,福建南安人,1963年4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入党,大专学历,2012年12月30日因突发心肌梗塞,抢救无效去世,生前任惠安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一级警督警衔。 吴一心同志从警28年,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无论在哪个岗位,都满腔热情、埋头苦干。任永春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和教导员期间,坚持定期带队到山区乡镇为群众办理摩托车上牌、年检。调任惠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及副局长期间,大力推动辖区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首创水泥墩加护栏隔离的做法并在全省推广;推行“点对点”精细化管理和“一级办案、四级审批、集中研讨、三家说服、归档审核”的事故处理流程,有效减少了交通事故和事故处理纠纷的发生,成功脱掉惠安县“全省交通事故大户”的帽子。他连续14年未休年假,每天坚持提前上班,在患有心脏病的情况下,仍一心扑在工作上,经常加班到深夜,多次边打点滴边工作。他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从不以权谋私、为己谋利,9年来,没有签过一张交通违法人情罚单。 吴一心同志牺牲后,公安部交管局、福建省委分别作出了向吴一心同志学习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追授吴一心同志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泉州市委追授吴一心同志为优秀共产党员,泉州市总工会追授吴一心同志五一劳动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