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江海苹)为加强对市管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日前,市委办转发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市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 《意见》明确,把廉政谈话作为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市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涉及任职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审计谈话、案后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方面,对廉政谈话的类型、主体和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对提拔任用或转任岗位的领导干部,在任职前进行廉政谈话;对信访、审计、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开展廉政责任谈话。 在形成廉政谈话提醒长效机制上,《意见》提出,健全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定期分析领导干部廉洁状况,针对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提出防治措施。完善案件通报制度,在每年年初市纪委全会上,由市委主要领导通报上一年度查处的重大违纪案件,教育警示干部。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和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及时通报并通过“鹭岛清风”网站及主要媒体公开。完善市管干部选任前听取市纪委意见的规定,加强干部廉政信息的沟通和结果运用。强化纪律保障,对于不按照谈话提醒要求进行整改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