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群众路线贯穿美化乡村活动全过程(党的群众路线理论)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者,是各项事业发展的根本依靠和强大动力。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在今年开展的“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中,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清洁环境、美化乡村、培育新风、造福群众”的总体要求,把群众满意作为活动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目标,用实际行动落实党的十八大“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决策。 把群众满意作为标尺 “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本质上是一项群众性活动,必须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在实践中,我们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活动全过程,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最高标准。 以群众路线统领活动。自治区党委、政府在部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顺应群众呼声和期盼,把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作为全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从开始规划到全面推进的整个过程,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按照群众意愿开展活动,集中群众力量推进活动,依靠群众智慧搞好活动。把活动作为考察和检验各级干部战斗力、凝聚力、执行力的重要标尺,下派干部吃住在农村,当好活动的引领者、宣传者、组织者、推动者,实现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特别是在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阶段,明确要求针对这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具体整改措施,用这项活动的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使这项活动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突出群众主体地位。群众既是良好环境的享有者和受益者,也是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的主体力量。在实践中,我们坚持尊民意、集民智、聚民力、惠民生,突出群众主体地位,做到活动怎么搞、搞到什么程度都由群众说了算;既强化干部引导、发挥部门作用,又体现群众意愿、激发社会活力,依靠群众自己的力量和自觉行动推动活动持久开展。比如,在村屯一级,通过搭建党群联席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平台,提高村民参与度,保证了活动开展有声有色、成效明显。 让群众监督和评判。“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是一项为民服务的活动,惟有务实才能见效。而活动的成效究竟如何,应让群众来监督和评判。在实践中,我们坚持活动搞得好不好由群众说了算,真正把群众评价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依据,把群众满意作为活动开展的最高标准和最终目标。通过服务热线电话、舆论监督、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发动群众对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在实施自查、互查、抽查工作中,尽可能地扩大群众参与,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和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