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镌娟)昨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0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本月25日至27日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道溪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何清秋、陈昭扬、杨金兴、黄诗福、陈紫萱,秘书长胡家榕出席。 拟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题有:《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一审,《厦门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修正案(草案)和《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草案)》二审,《厦门经济特区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和《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三审,《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条例(草案)》四审;“推进解决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问题”、“加快推进我市交通需求管理工作”、“加强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与管理”、“限制和控制厦门本岛开发”、“加快我市多元化办医格局形成”5件议案办理结果报告;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讨论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及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厦门海事法院2013年工作报告;有关人事任免及其他相关书面报告等。 首次提请审议的《厦门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立法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保护我市生态环境,改善市民福祉,建设美丽厦门。尤其在制度建设方面开拓思路,对生态补偿、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诚信档案制、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相应规定,富有创新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