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江海苹)昨日,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不断强化惩处问责,先后出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效能问责规定等规章制度。2009年以来,共对597人实施效能问责,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3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1人,移送司法机关222人,并在全市通报典型案例,推进“一案一整改”,达到惩处一个人、完善一项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 近年来,厦门坚持把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作为预防腐败工作的核心,通过规范权力运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努力形成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为美丽厦门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在全面清理权力过程中,市纪委监察局建立权力清单,市本级共梳理法律、法规和规章2083部,确认行政权力7969项。对确认的行政职权,统一编码,汇编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100张,并对外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规范权力运行公开专栏,公开审批过程。 细化执法裁量标准 近年来,厦门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39个市直部门共对510部法律、法规、规章中的3385条具有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条款进行梳理,将其细化成10032个执法裁量标准,建立集体讨论、法制审核、说明理由等配套制度,并将细化后的执法裁量标准运用于执法平台。 建立中介机构信用平台 厦门还积极开展清理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工作,引导行业协会按章程自我管理和约束,对42个中介行业的年度发展和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并给予通报。建立全市中介机构信用平台,已覆盖42类6382家中介组织及7556名执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点击量突破1100万次。 去年来,市纪委监察局还不断加强监督检查,2013年,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565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401人次,诫勉谈话114人次;建立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喜庆事宜等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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