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力求在破除“四风”方面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 不能一把手“拍脑袋” 东南网1月21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工作如何干,群众说了算”“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重大决策制定,不能一把手“拍脑袋”。日前,《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等两项制度出台。 作风,体现党的性质、代表党的形象;改进作风,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如何进一步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发挥省委示范带头作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我省扎紧制度笼子反“四风”,将整改措施制度化,从长效上确保整改真正落实到位。 “这两项制度是在前期出台《中共福建省委关于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的基础上,以省委名义制定出台的文件。它的制定,将推动省委常委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发挥省委常委会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上的示范作用。”就群众关注的相关问题,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政策制度研究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亮点一 从省委一班人率先做起 突出领导带头 进行重大决策前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除保密要求外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的有关情况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率先做到,改进工作作风从省委一班人率先做起。引人注目的是,《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两项制度的各项规定要求都是针对省委常委会的,体现了中央一贯要求的“以上带下,从上级机关改起,从领导干部改起”这一主要精神。 如何让群众更好地参与重大决策?两项制度明确要求,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要广泛全面,“进行重大决策前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广泛集中民智民意”。公开透明也是征求意见时的一大原则。两项制度规定,除保密要求之外,采取一定方式,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的有关情况。 “提前充分”又是另一大原则。两项制度规定,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将议题告知征求对象,以备其充分调查、思考和研究,征求意见时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一周的工作日。 亮点二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注重务实管用 省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要带头反对形式主义,更要务求取得实际效果。两项制度以深入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贯穿始终,在内容上,注重可操作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两项制度明确规定,省委常委会每月开展1次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活动,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议题一般于会议召开前5天确定,确保相关部门有充分时间做好准备。整改落实方面,规定议定事项一般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编发会议纪要。 言简意赅的优良文风,能够体现党政机关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依法行政的决心。在文风上,两项制度文件的行文就十分注重简约凝练。如《中共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全文仅1300余字,篇幅简短,努力用尽量少的文字体现尽量多的信息,使制度规定更加务实管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亮点三 “请上来”或“走下去”,面对面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做法体现福建特色 “听取意见要采取‘请上来’或‘走下去’的方式集中座谈,面对面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两项制度在突出弘扬我省“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传统做法的同时,结合新时期新形势及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省委的新要求,进行拓展深化,丰富发展,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新的规定还包括,要求省委常委会听取意见时要根据主题内容,注重对象选择的广泛性、针对性和代表性。明确提出,既要听取离退休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也要听取各级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干部职工的意见,还要重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