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登 《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摘登 公开公示:必要时可举行听证会 《制度》规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事项需要,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座谈讨论。召开不同范围、不同对象参加的座谈会,对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 (二)个别访谈。采取个别谈话、走访面谈等形式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三)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进行研究、评估,形成专家咨询论证意见。 (四)公开公示。对需要进行公示的重大决策事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示栏、意见箱和内部公示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举行听证会。 (五)函件征求。有保密要求或只适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函件书面征求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直各部门负责人、地方党政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人士的意见。 省委常委会: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务虚会集中讨论 《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的处理包括: (一)及时整理归纳。征求意见后,要及时地整理、归纳,对有关意见进行梳理、分类。 (二)进行调查研究。对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摸清情况,提出建议。 (三)专题会议研究。召开专题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采纳合理、合法的意见建议,研究决策结果通过会议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及时公开、公示,对因各种原因不能实现的意见建议及时做好解释和反馈工作。 (四)召开务虚会议。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省委常委会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务虚会集中讨论,时间1-2天,省其他各领导班子成员、各设区的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