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委出台两项制度 落实建章立制持续改进作风

qzlx.fjnet.cn 2014-01-21 07:17  严顺龙 来源:东南网 

落实建章立制 持续改进作风

省委出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两项制度

东南网1月21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严顺龙)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更大成效,按照“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要求,省委近日制定出台了《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

该两项制度是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的总体部署要求、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吸纳了40位省领导和部分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力求在破除“四风”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其中,《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对征求意见的事项、对象、原则、方式和处理等5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将利于提高决策水平;《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从听取意见的基本形式、对象范围,以及问题收集、议题准备、专题研究、整改落实、督查反馈等七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有利于发挥省委示范作用,提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水平。

总体上看,两项制度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突出领导带头,各项规定要求都针对省委常委会,体现中央“以上带下,从上级机关改起,从领导干部改起”的精神。二是注重务实管用,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贯穿始终,注重可操作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如,规定省委常委会每月开展1次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活动,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三是体现福建特色,既秉承我省“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传统,又结合新时期新形势及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省委的新要求,进行拓展深化、丰富发展,作出了新规定。如,意见听取环节,采取“请上来”或“走下去”的方式,并扩大了对象选择范围。

解读

《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力求在破除“四风”方面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

不能一把手“拍脑袋”

东南网1月21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李珂)

“工作如何干,群众说了算”“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重大决策制定,不能一把手“拍脑袋”。日前,《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等两项制度出台。

作风,体现党的性质、代表党的形象;改进作风,是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全面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如何进一步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发挥省委示范带头作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我省扎紧制度笼子反“四风”,将整改措施制度化,从长效上确保整改真正落实到位。

“这两项制度是在前期出台《中共福建省委关于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的基础上,以省委名义制定出台的文件。它的制定,将推动省委常委会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发挥省委常委会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上的示范作用。”就群众关注的相关问题,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政策制度研究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亮点一

从省委一班人率先做起 突出领导带头

进行重大决策前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除保密要求外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的有关情况

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率先做到,改进工作作风从省委一班人率先做起。引人注目的是,《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两项制度的各项规定要求都是针对省委常委会的,体现了中央一贯要求的“以上带下,从上级机关改起,从领导干部改起”这一主要精神。

如何让群众更好地参与重大决策?两项制度明确要求,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要广泛全面,“进行重大决策前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广泛集中民智民意”。公开透明也是征求意见时的一大原则。两项制度规定,除保密要求之外,采取一定方式,公开重大决策事项的有关情况。

“提前充分”又是另一大原则。两项制度规定,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将议题告知征求对象,以备其充分调查、思考和研究,征求意见时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一周的工作日。

亮点二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注重务实管用

省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要带头反对形式主义,更要务求取得实际效果。两项制度以深入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贯穿始终,在内容上,注重可操作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两项制度明确规定,省委常委会每月开展1次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活动,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议题一般于会议召开前5天确定,确保相关部门有充分时间做好准备。整改落实方面,规定议定事项一般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编发会议纪要。

言简意赅的优良文风,能够体现党政机关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依法行政的决心。在文风上,两项制度文件的行文就十分注重简约凝练。如《中共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全文仅1300余字,篇幅简短,努力用尽量少的文字体现尽量多的信息,使制度规定更加务实管用,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亮点三

“请上来”或“走下去”,面对面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做法体现福建特色

“听取意见要采取‘请上来’或‘走下去’的方式集中座谈,面对面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两项制度在突出弘扬我省“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传统做法的同时,结合新时期新形势及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省委的新要求,进行拓展深化,丰富发展,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

新的规定还包括,要求省委常委会听取意见时要根据主题内容,注重对象选择的广泛性、针对性和代表性。明确提出,既要听取离退休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也要听取各级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干部职工的意见,还要重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等等。

摘登

《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摘登

公开公示:必要时可举行听证会

《制度》规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事项需要,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座谈讨论。召开不同范围、不同对象参加的座谈会,对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

(二)个别访谈。采取个别谈话、走访面谈等形式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三)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进行研究、评估,形成专家咨询论证意见。

(四)公开公示。对需要进行公示的重大决策事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示栏、意见箱和内部公示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举行听证会。

(五)函件征求。有保密要求或只适合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可通过函件书面征求省委委员、候补委员、省直各部门负责人、地方党政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人士的意见。

省委常委会: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务虚会集中讨论

《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的处理包括:

(一)及时整理归纳。征求意见后,要及时地整理、归纳,对有关意见进行梳理、分类。

(二)进行调查研究。对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可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摸清情况,提出建议。

(三)专题会议研究。召开专题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基础上,采纳合理、合法的意见建议,研究决策结果通过会议和新闻媒体等方式及时公开、公示,对因各种原因不能实现的意见建议及时做好解释和反馈工作。

(四)召开务虚会议。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省委常委会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务虚会集中讨论,时间1-2天,省其他各领导班子成员、各设区的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摘登

省委:每月安排1次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活动

该《制度》规定,省委每月安排1次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活动,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也可作为省委常委会的一项议题进行专题研究。听取意见活动和专题会议由省委主要领导或相关常委主持,具体时间和主持人由省委主要领导结合听取意见主题确定。专题会议召开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份和12月份。

提请专题研究的问题:来自三大方面

在问题收集方面,该《制度》规定,提请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的问题,应是在听取意见活动中收集的;或省委领导在日常调研座谈、部门和地方工作汇报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平时与群众交流或通过网络等渠道收集的,涉及我省或局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或虽然是个别现象但比较突出,容易产生较大社会隐患和矛盾的问题。重点是涉及发展思路、战略、政策等发展问题,以及教育、住房、就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及救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和民生问题。属部门职能范围且可以通过工作得以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研究解决。

议题:一般于会议召开前5天确定

该《制度》规定,省委办公厅适时筛选提出常委会议题建议,按程序报省委主要领导确定。议题一般于会议召开前5天确定,确保相关部门有充分时间做好准备。

议题确定后,由省委办公厅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前期调查、摸底,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方案报省委有关领导审定后,形成上会材料。

(记者李珂 整理)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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