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省级领导“四下基层”工作制度》等四项制度

qzlx.fjnet.cn 2014-01-22 08:06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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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领导“四下基层”工作制度》摘登

省级领导每年基层调研不少于1个月

该制度规定,省级领导每年到基层接访群众1-2次,其中至少1次是到矛盾纠纷比较多的县(市、区)、乡(镇)、村(社区)或扶贫开发和水土流失治理重点挂钩县开展接访;省级领导应结合单位职责和分管领域的工作,每年至少2次到基层一线现场办公。

省级领导每年要用1个月以上的时间到基层或下级单位调研,每半年至少1次到帮扶点中蹲点调研,三年内争取走遍帮扶点的所有乡镇,每年至少1次到联系点调研指导。每位省级领导每年要亲自指导或撰写1-2篇与实际工作有密切联系、有实情、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每年提出若干项在全省具有普遍性、可推广的创新措施。

该制度规定,省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要为分管部门或基层干部群众作形势报告、专题讲座或上1次党课。要结合各自分工,针对群众关切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主持召开至少1次由基层各界代表参加的专题座谈会。要围绕热点问题,指导联系点每年至少举办1场较大规模的报告会或讲座。

省级领导下基层要做到“五个不”

工作要求方面,该制度规定,每位省级领导分别确定分布在不同设区的市的1个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作为基层联系点和1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作为挂钩帮扶点。同时,分别明确3-5个省直单位作为挂钩帮扶协助单位。帮扶点和协助单位相对固定。

要严守下基层工作纪律,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下基层期间的会议、活动要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不出电子屏幕和欢迎标语、不封路、不清场、不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弄虚作假的线路安排和场面布置。

省委常委会每年1次专题听取帮扶点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指导全省挂钩帮扶工作开展。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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