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领导出席各类会议活动的若干规定》摘登 各地各部门举办的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不邀请省领导(含老同志)出席 该规定明确,省委、省政府和省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省级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工作会议,凡是没有重要审议事项和当面对接内容的,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时间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海峡论坛、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等重要论坛、展会,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省领导出席;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举办的其他节庆、论坛、展会等活动,根据“谁分管,谁出席”的原则,安排分管省领导出席,其他省领导一般不出席。各地各部门举办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一般不邀请省领导(含老同志)出席。省级领导干部一般情况下不在活动中挂名任职,不参加活动剪彩,不为活动题词、发贺电。 该规定要求,尽量减少一般性会见、接待等活动的新闻报道,可发标题新闻的,发标题新闻;会见副省部级同志一般不作新闻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