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动态》第9期

qzlx.fjnet.cn 2014-03-13 16:14   来源:福建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制度研究组 

本期要目

●省委教育工委对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指导意见》

●省国资委党委下发《通知》对省管企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

●厦门市海沧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向村居“公权力”开刀问路

●云霄县注重分类指导抓好三类对象教育实践活动

省委教育工委对全省教育系统开展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指导意见》

近日,省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教育系统立足教育工作实际,突出学校特色,加强分类指导,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意见》明确提出,全省教育系统要着眼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者和接班人,坚持立德树人,强化学习教育,注重分层次、分领域、分对象,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要围绕推进教育改革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密切联系教育教学,广泛听取广大师生和各界群众对教育工作意见建议,查实找准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要以人民群众教育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不同特点、不同职能,明确各自整改落实的重点任务。要以完善现代学校治理体系为抓手,健全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推进校风学风教风转变,为教育事业长远发展提供坚强作风和制度保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

省国资委党委下发《通知》

对省管企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

3月7日,省国资委党委向各省管企业党委(党组)发出《关于省管企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通知》强调,各省管企业要从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就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意识,重点解决盲目决策、乱铺摊子,挥霍公款、追求奢华享受,违反有关财经纪律等问题。要坚持教育和实践并重,认真研究选择特色载体,努力使教育更深入、更深刻,使实践更生动、更有效。除中央和省委规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外,还要认真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清查工作、经营风险排查工作、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执行规章制度检查工作、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各层级全面“体检”工作。为保证工作力量,省国资委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保持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委党委委员联系点不变,进一步加强对省管企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厦门市海沧区在教育实践活动中

向村居“公权力”开刀问路

海沧区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盖公章难”等问题,采取“列、议、定”三个步骤,梳理公布村居“公章清单”,消除权力寻租,方便群众办事。列“单”。由镇街、村居党组织共同参与,把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所有用章事项,一一梳理罗列形成“公章清单”。议“单”。通过清单公示、征求意见、群众评议等形式,查缺补漏,完善清单项目,上报镇街党委(工委)批准。定“单”。对经过梳理完善之后的“公章清单”,由村居“两委”提出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和管理制度,经镇街审核备案后向群众公示后施行。 (厦门市海沧区委活动办)

云霄县注重分类指导

抓好三类对象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对乡镇的工作安排求“紧”。时间上,安排3月中旬前,要召开动员大会;督导上,除县派督导组外,要建立内部督导员制度;推进上,要建立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带头抓点上示范,促面上推进。二是对村(社区)的工作安排求“实”。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抓好“三个结合”:即与扶贫开发相结合,推进“富民强村”工程;与听民情、解民忧、促和谐相结合,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与“两违”整治等中心工作相结合,推进富美乡村进程。三是对非公经济组织的工作安排求“活”。紧贴非公企业实际,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为前提下,采取小型、灵活、多样,业主理解、员工欢迎、党员支持的形式,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云霄县委活动办)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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