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两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福清人口计生局用公款购买购物卡 ■记者李效翔 本报讯 昨日,省纪委通报了发生在福清、厦门两地的违规公款购发购物卡、公车私用等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通报显示,2013年12月23日,福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开支经费13500元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2014年4月9日,福清市纪委给予该局局长叶向阳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收回购买购物卡的等额现金并上缴国库。 此外,厦门公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高殿加油站站长郭海生公车私用问题也遭通报。2013年9月起,郭海生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用公车接送小孩上学、放学。2014年4月4日,郭海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站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