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山同志出席20日在沈阳召开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时说,市、县领导干部是第二批活动的重点对象,又是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必须发挥好受教育和抓活动两个主体作用,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4月21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十八大以来,中央对作风建设越抓越紧、越管越细。从“八项规定”、“十个严禁”,到“反浪费条例”、“禁烟令”,中央对党员干部大到官德官念,小到吃、穿、住、行等,都划出了“硬框框”,戴上了“紧箍咒”。“宅”在办公室的时间少了,走基层调研开门纳谏的时间多了;各项福利少了,干事创业的标准却提高了。从这个层面讲,各级领导干部来说确实越来越“不易”。 但仔细研读一下“八项规定”、“十个严禁”等的具体内容不难发现,各项禁令其实并非高标准严要求,而都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自觉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难道浪费不该制止么?去官气、接地气,不正是我党一贯的宗旨么?其实,部分党员干部感言“为官不易”,是因为他们过往随意惯了,忘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本份和责任了。 事实上,“为官不易”的目的是为了“为官不异”。我们党之所以取得解放战争和经济建设的伟大成绩,就是因为我们植根于群众、服务于群众。然而,随着经济的跨越式发展,部分党员干部开始陶醉于成绩中,把奢侈享受当成“时尚”,渐渐习染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等积习,逐渐脱离群众。而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就是要广大党员干部能够“为官不异”,始终和群众心连心。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 要做到“为官不异”,广大党员干部就要把三严三实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要“为官不异”,广大党员干部首先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在思想层面,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远离低级趣味;在行为层面,要坚持用权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对民众要心存敬畏,慎独慎微,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其次,要做到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不搞“花架子”、不对组织搞虚晃一枪,切实成为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好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