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安市公证处为家庭困难户郭某香免除了200元公证费,这是永安市扩大公证法律援助减免范围,首例为公证受益者免除公证费。
郭某香是永安市西洋镇某村人,丈夫吴某某2013年因病死亡,他的信用社账号上遗留有1600多元。家里有一个年幼的儿子和年过六旬的婆婆,生活困难,于是郭某香向永安市公证处申请遗留存款继承权公证。永安市公证处考虑到当事人家庭困难,根据三明市公证协会全体会议精神,扩大公证法律援助减免范围,为郭某香提供法律援助,免除了200元的公证费,受到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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