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将乐县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认认真真补火升温、扎扎实实查漏补缺,对不达标的坚决“补课”、“回炉”。 一是全面体检“找火点”。全县各参学单位围绕“第一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学习内容是否全面充实、思想认识是否得到提高、征求意见是否广泛深入、立行立改是否真正落实”等五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并组织县委督导组对全县各参学单位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个别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专项督查,对学习效果不明显,思想认识一般化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目前已通报批评4个单位,责令其“一把手”写出书面检查,按照要求严格进行“回炉”、“补课”。 二是再加措施“添把火”。再次抓好集中学习。县委常委会带头再安排2天时间集中学习,其他活动单位再用1天以上时间集中学习。再次深入梳理意见。在印发《县委常委会第一批征求意见和建议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县委常委再次向基层党委书记、党外人士和退休干部等征求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出第二批意见建议29条,列出整改“路线图”、“任务单”和“时间表”,层层落实责任加快协调推进,同时县委督导组积极开展补充谈话,扩大谈话范围,进一步听取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四风”方面的意见。再次加强督导力量。建立健全督导组长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通情况,研究分析督导工作,纠正工作偏差,将“补课”单位作为近期重点督导对象,全程跟进,确保完成“补课”任务。 三是立知立改“再加温”。各参学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和问题销号台账,实行一把手责任制,通过网站公布、书面通报、点对点反馈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反馈,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对出现整改问题“回潮反弹”或对办结的问题群众不满意的,及时再次进行“回炉补火”,目前已责成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6家单位作出深刻检查,限期整改,重新反馈办理情况。 (据将乐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 |